苟莫离手里端着一大碗粥,这大碗,可以当作一个面盆来用了。 其实,苟莫离虽说身材不显,但其饭量一直很大,用瞎子的说法就是,甭管是以前收押在雪海关还是现在放出来做事,到饭点时,这货总能一个人干掉两个人甚至近乎三个人的伙食。 因为他总能在每次进食前,将自己的精神和身体状态调整到当时最好,既然想好好地活着,那自然就得好好地吃饭。 粥碗边缘位置,摆了一大圈的腌生姜,脆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