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八章紫云英(1 / 26)

“凡民事冲突,一律按照大明律处置。”

郑森随口道,一副对此胸有成竹的模样。

见此,知县和通判这才松了口气。

很显然,家产要进行平分。

当然,这只是私产,像是公产,如累世继承的爵位和祖产,则是嫡长子继承。

如果只有两三代,或者三四代,自然无累世家产。

早在唐朝时,庶子就有权划分财产,在特殊情况下,女子也有权力