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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算是写完了。
文森的故事其实并没完结,我脑海之后还构思了不少东西,可以继续写下去(或许会有番外?),但是我觉得主线故事是时候到此为止,毕竟一个人一直追求的目标既然已经达成,故事就理应告一段落,之后的故事,不过狗尾续貂,负责交代那些需要交代的一切而已。
二百五十一个日与夜,每天四千字左右的更新,一百二十八万字,当我修改上传完那第五百三十章小说之后,我的大脑完全放空,摊坐在沙发。
当回过神来的我看着眼前这台ipad,却突然回忆起当日下定决心,在ipad文档上打出的第一个字,一时间让我感慨万千,一切都仿佛就在昨日。
这本书如果从成绩来看,可以说是早就扑街了。甚至直到我在写完本感言的这一刻,都没能得到足够的评价来获取分数。
不过回过头一想,我决定开始写网络小说,本来就是一个头脑发热的决定,事实上,当我刚开始写这个故事时,一切都非常模糊,只是有一些画面,我完全没有详细的故事大纲,没有反复思量的人物刻画,甚至文笔也非常稚嫩,从这个角度来看,这个故事没有成绩其实非常合理。
不过这既然是我的第一本书,我觉得还是要有始有终。
从站在满足我‘有始有终’这个需求的角度来看,我们完全可以说,这本书是作者本人自high的作品(当然,无数网络小说训练营都会说不要自high),不得不说,比起看小说,写书真的非常让人疲惫,但至少,我没有放弃,对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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